央行、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5-16 17:28:54 | 浏览次数: |
央行、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信用评级机构应强化防火墙机制,完善并严格落实隔离、回避、分析师轮换、离职人员追溯等制度,有效识别、防范和消除利益冲突,确保评级作业部门与市场部门之间、评级业务与非评级业务之间的隔离。 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主动评级、投资人付费评级并披露评级结果,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引导市场选择评级质量好、区分度高的信用评级机构。 发行人、中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信用评级机构的尽职调查,及时提供评级所需的材料,不得干扰评级决策,影响信用评级作业的独立性。发行人、中介机构拒不配合,导致评级作业无法继续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及时进行暂停或终止评级,并对外披露。 对存在级别竞争、买卖评级、输送或接受不正当利益,蓄意干扰评级独立性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信用评级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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